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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洛克公园侵害业主存心侵权益

※发布时间:2021-3-9 2:15: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吾辈作为普通小老百姓,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从不曾想占用公共资源,也不想给各位领导添麻烦。然如今遇到解决不了的困难,希望领导们能为咱们老百姓发声,主持。我和我的爱人于2019年6月19日与苏州里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浒墅关镇桑园478号韵动四季花园一期4幢102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销售带我们去看房并告知我们该房虽处1楼,但前后无遮挡,与前后楼也都是错开的,故我们才选择的该房。现在马临交房,该开发商却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在我们的房屋北侧建了一个垃圾房(紧贴着,间距25cm),严重了我们的并违反了国家行业规范。且根据合同附件一,红线内的不利因素并不包括垃圾房;存在严重、侵权行为,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了侵害。我已和该公司多次沟通,然则得不到什么回复,工程部和销售部都没给我一个答复。望各位领导能协调解决。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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